涉偽造文書 北檢傳楊宗緯

聯合新聞網 更新日期: 2007/06/13 07:10 記者:記者王聖藜/台北報導

因超級星光大道「星光幫」暴紅的楊宗緯因擅改身分證謊報年齡參賽

台北地檢署昨天分案追查是否涉及偽造文書罪

最快今天會以專人送達傳票或電話通知方式要求楊宗緯到案說明。

楊宗緯謊報年齡事件經媒體大幅報導後,他被迫在錄製特別節目時坦承犯錯

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派專案檢察官盧姿如分「他」字案調查,檢察長王添盛要求從速偵辦。

檢方認為,在蒐證方面,現在才向節目製作單位調閱楊宗緯五、六個月前的報名資料,實務上緩不濟急

為確保儘速結案,偵查作業即刻展開。檢察官決定以「專人送達傳票」或「電話通知」兩種途徑

要求楊宗緯直接到地檢署接受偵訊,希望能「目睹」楊宗緯的身分證

並讓他清楚說明報名參加比賽的經過,查證他變造身分證影本的犯意

一併追查有無共犯協助他犯罪。至於製作單位有無涉案?檢方說,案情顯示參加比賽是楊宗緯個人行為

如事後查出節目製作人詹仁雄、主持人陶晶瑩也知情,甚或協助犯案

不排除就製作單位工作人員涉案部分加以偵處。

台北地檢署指出,楊宗緯所涉之罪的法定刑度是一年以下,符合緩起訴要件。如果到庭承認犯罪又具悔意

檢察官會參考刑法五十七條觀察「犯罪動機」、「犯罪手段」、「犯罪所生危險或損害」、

「犯罪後態度」等情狀,在楊宗緯認罪下同意緩起訴。檢察官說,就目前了解

楊宗緯只是虛報年齡參加歌唱比賽,沒有惡性,在衡量案情後,給他緩起訴的機會很大

此外,為了製造難得的偵查「雙贏」局面,一旦檢察官對楊宗緯作出緩起訴處分後,可能會利用他的長處

安排他參加反賄選、反毒等宣導活動唱歌,以他的人緣匯聚人氣來作法律宣導

【記者王雅蘭/台北報導】北檢偵辦楊宗緯謊報年齡案,如有任何法律責任,楊宗緯說「我自己承擔。」

唱片公司表示,為協助楊宗緯調查,「超級星光大道」製作單位也會配合。

媒體和網路這兩天熱炒楊宗緯事件,他本人未出面回應

但對謊報年齡引發的假造身分證是否涉及不法問題,楊宗緯心中已做好準備

他除了對造成困擾感到抱歉,也強調謊報年齡的事是他自己所為,和節目製作單位無關

華研唱片企宣總監鄧孔彰表示,楊宗緯今天會和公司律師研究,明天他要參加彰師大畢業典禮演唱會

還要為金曲獎作準備,配合檢調時間還要研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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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情會變的那麼嚴重~我想是楊宗緯料想不到的~不過他們說他們比賽沒限年齡

那他為什麼要謊報自己的年齡呢?是我想不通的!我想只有他自己知道吧!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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